(一)办理流程
1.持证人在电脑网页上登录“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网址:https//cranesystem.gdcic.net:8080 );
2.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身份核验,完成核验后进入管理系统;
3.持证人进入“证书注销”栏目,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提交注销申请;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通过后予以注销证书;
5.持证人登录“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确认业务办理情况。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和反面);
2.本人手持身份证自拍一张。
(三)办理要求
1.由于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证书按规定应作自动注销处理,因此过期失效证书申请注销将予以审核不通过。
2.持证人身份证要上传扫描件,横向设置扫描件,四边留白处不得超过0.5cm,证件内容需清晰可见。
3.自拍照要求持证人手持本人身份证照片,上半身拍照,照片中要清晰可见持证人五官和身份证上个人信息,不得压缩照片像素进行上传。
(四)办理进度查询
持证人可登录“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网址:https//cranesystem.gdcic.net:8080 ),点击“证书注销”栏目中的“注销进度查询”,确认证书注销办理情况。
(五)办理时限
申报资料初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
(六)证书查询及打印
证书注销后无法恢复。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第二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属于准入类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第四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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